作为书的读者,我们或许可以感受到,近些年来的书籍注释篇幅似乎比以往更为庞大。打开一本书,有的注释篇幅甚至超过了正文内容。
这并不是指整本书一大半都是注释,而是有许多书籍,翻看几页就会发现有那么一两页是满篇的注释。如果累计起来,带有注释的页数可能达到几十甚至上百页。这些繁多的注释,仿佛以“高人一等”的姿态宣告我们没有能力继续阅读。而我们自身也经常以一本书是否满篇注释,来决定是看还是不看,背后的假设是,一本流畅、即使没有注释也能清晰表述的书,似乎才是好书。
现在,让我们来关注一本采取“尾注”方式的书籍。原本位于纸张边缘的注释,似乎在不断地向纸张扩张。过去,常见的注释只有两三行,多的也不过十几行,但现在,更多的注释占据了大半页的空间。甚至有的书籍的某几页,只有顶部的一行是正文,其余部分都是密密麻麻的注释。这种情况并不包括专有注释版或评注版。
以一本新书为例。下面是《破产书商札记》中译本(商务印书馆,2022年6月)的第68页的照片。其实这条注释还未结束,下一页还有几行。全书中有好几页都是这样,注释篇幅占据了一半以上。
可以说,注释是译者展现其主体性的方式。只有在“译者序”、“后记”和译者注等极少数地方,译者才有表达其本人思考的正当性。当译者写译者注时,他们能暂时不受原书的限制,围绕某个词语自主地添加内容,有时是对原书的延伸,有时是接着原书的某个观点继续谈论,在译著印刷上留下“我读过,我思考过”的痕迹。这种资格是其他人没有的。
这种主体性的展现欲望也可能导致注释“过剩”,把没有必要注释的、没有必要写那么长注释的地方都一一加以注释。在译著中,这种情况并不少见,此时需要的反而是克制。比如,《破产书商札记》的译者注多是关于“破产书商”提到的一些书和作家的介绍,有的注释一两句即可。有的注释同时解释了某本书的出版情况,帮助我们了解“破产书商”为何在书中提及它,这些才是有稀缺性、更有意义的资料。
除了对无法列入“参考文献”的出处作说明,注释也能对那些能列入“参考文献”的出处作更多说明,有时甚至可以独立成文。比如法国学者保罗利科在《弗洛伊德与哲学:论解释》一书中的一条关于弗洛伊德与“压抑”研究的注释,竟然跨越了三页纸,可以说是注释成文的最佳例子。
在现代出版中,注释的篇幅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这么大的。1899年,凡勃伦写出《有闲论》,那时是没有注释的,连参考文献也是空白。我们也可以推测,注释是现代学科分工或知识分工和学科专业化的产物。随着知识的积累达到某种复杂程度,没有百科全书式的人物,每篇文章或每本书都会引用其他知识。即便在遥远的过去,圣贤如孔子和《论语》,或古希腊哲人老普林尼的《博物志》,他们在表达思考时也参考和引用。他们的出处可以融入正文当中,这在19世纪甚至20世纪前半叶是常见的做法。然而到了后来,如新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诺斯等人,就只能写满篇的注释了。
在这个过程中,注释的有用性被发现了,它也成为学术写作的一种必备格式。但我们无法确定这些转变的具体时间,因为归根结底,注释成为格式只是一种过程而非事件。当某人进行写作尤其是学术写作时,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在格式上无拘无束了。只有接受注释格式,才有可能被人认同。有了这层认同,也才可能发表或出版。而随着注释的演变,它不仅包含文本叙述,还有数学模型,后者已经变得比较寻常了。